发布时间:2009-05-31
2000年3月9日,邓某用自有的房屋开办旅社,该旅社的三楼走廊栏杆高度为82CM。2004年4月27日,苏某和死者张某邓某开办的旅社307号房(双人房)住宿之后,当天18时左右,苏某和张某一起到朋友屈某家吃晚饭。在吃饭过程中,屈某、张某、苏某一起喝8瓶啤酒,其中张某喝3至4瓶。当晚21时30分左右,屈某送张某、苏某回白云旅社,在路过横县月江宾馆门前的田螺摊时,又一起吃田螺,张某叫上1瓶啤酒,与屈某共同喝完。22时50分左右,在栏杆没有损坏的情况下,张某从旅社三楼走廊的内栏杆坠下一楼天井地板,引起颅脑损伤死亡。经法医鉴定为“意外坠楼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