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到质量和不合格的产品后,消费者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6-8-3 0:00:00
丨发布者:天润华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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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律师——邹亮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由于各方面的因素,可能会购买到质量和合格的产品。那么当遇到这中情况后,消费者应该怎么做呢?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是小件产品,大多数消费者的选择可能是忍气吞声,想到钱也不多就不了了之;如果是大件产品,消费者可能会考虑到退货换货,如果商家不给退换就不知道怎么办。下面我们就具体了解一下当消费者购买到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后应当合法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消费者在购买到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后,可以与经营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友好的协商。这种解决方式也是大多数消费者所采取的方式。因为这种方式可以很好地节省时间和精力。采取此种方式需要主要的问题就是双方和解协商的内容不应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得侵害公共利益、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如果协商不能找到一个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那么这时就可以向消费者保护协会求助,请求消费者保护协会出面调解。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保护协会职能之一就是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消费者保护协会站在消费者的角度,帮助消费者和经营者达成调节协议。但是该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仅具有合同的效力。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后,经营者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消费者可以向法院起诉经营者。
三、向有关投诉
行政机关是国家的权力机关,代表国家行使自己的职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经营者进行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消费者的投诉后会对经营者进行调查和取证,查明产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后,可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果经营者存在违法经营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还会依法对经营者予以行政处罚。
四、提请仲裁机关仲裁
消费者和经营者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争议发生之后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机关根据《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在查明案件事实,分清责任,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可以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裁决。仲裁机关作出的仲裁书具有法律效力,经营者不履行仲裁书中的内容时,消费者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保护。法院作出的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可以充分保障消费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