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消费者权益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3月15日下午,我所蒲容容律师作为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律师顾问团公益律师,参加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组织的消费者维权活动,担任本届3.15消费者维权值班律师,现场解答消费者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消费权益保护问题。
蒲容容律师已连续四届受聘为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律师顾问团成员。在此期间,蒲容容律师积极配合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工作,协助处理消费者投诉并进行法律论证与调解,开展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普法宣传等活动。今后,四川天润华邦律师事务所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消费维权公益事业,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消费环境健康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