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条例》将广大市民期待白云蓝天的美好愿望和我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转化为具有强制性约束力的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性地方法规,有助于指导解决大气环境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中的重难点问题,有利于助推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大气环境治理水平,助力成都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
我所于2018年9月中标《条例》立法项目,全程参与《条例》的调研起草、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部门审议等过程。在《条例》的制定过程中,以我所主任律师詹炯为首的项目团队始终秉持着专业、严谨的工作态度和作风,高质高效的完成了《条例》制定过程中的相关工作。
此次《条例》实施,不仅是我所在立法项目上的又一次成功,也是我所助力城市生态发展的重要一环。长期以来,我所一直坚持投入到我市的相关地方立法项目中,为成都市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